第 1 條 目的
本條款旨在規定公司所提供之所有服務(以下簡稱「服務」)的使用條件與程序、權利與義務及其他必要事項,適用於使用服務之用戶(以下簡稱「會員」)與公司之間。
第 2 條 條款之效力與變更
服務以會員接受本條款所規定之各項條款為前提提供,會員於留言註冊之同時,視為已同意本條款。
本條款透過線上公告後生效。
公司在有不得已之變更事由時,擁有任意變更條款之權限,變更後之條款透過線上公告後生效。
會員如不同意變更後之條款,得申請刪除留言;若於變更條款生效日後仍未提出申請,則視為會員已同意條款之變更內容。
第 3 條 條款以外之準則
本條款未明示之事項,依國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第 4 條 使用契約之成立
使用契約於公司承認會員之留言時成立。
若留言內容不實,或違反所規定之相關事項而進行註冊,公司得刪除該留言。
第 5 條 使用契約之終止
會員得隨時向公司申請刪除留言。
公司於接獲會員之留言刪除申請後,立即刪除該留言,並刪除相關個人資料(法令及個人資料處理方針另有明定者除外)。
若會員違反第9條會員義務之規定,公司得不事先通知,逕行終止、限制或暫停使用契約。
第 6 條 服務
公司提供以下服務。
– 新聞服務
– 影音服務
– 留言服務
公司得視需要新增、變更或刪除服務內容。
第 7 條 公司之義務
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持續、穩定地提供服務。
但因定期檢修、天災、緊急狀況等不得已之事由發生時,得暫時中斷服務。
第 8 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
公司不得在未經本人事前同意之情況下,將因服務所蒐集之會員資料向第三方公開或散布。但相關法令所規定之主管機關要求者,不在此限。
公司將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其他個人資料相關事項,另行載明於「個人資料處理方針」中公告。
第 9 條 會員之義務
會員對於留言時所使用之姓名及